精选!父亲的老宅拆迁,到底跟我有没有关系
来源:律师帮帮忙     时间:2023-03-12 10:02:26

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,每一个小家的和谐与幸福感是整个和谐社会的基础。因家事而引发的纠纷,往往不仅涉及到财产的分割,更牵扯到一个家族的血脉亲情。以亲情为重打开当事人的心结,同时也是解决纠纷的基础,这样做不仅有利于促进家庭和睦,更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。

01、案例回顾

王女士今年67岁,在家中排行老二,还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弟弟。他们年幼时,父母因感情不合离婚,弟弟因患有智力残疾,跟随母亲一起回了山东老家,王女士和哥哥则留在北京与父亲和继母共同生活。


(资料图)

虽然从小不在一起长大,但是这么多年,王女士和哥哥一直对母亲和弟弟十分牵挂。1988年,继母去世后,王女士和哥哥商量,想把亲生母亲和弟弟从山东老家接回北京,可谁知一家人还没团聚,父母就因病相继去世。悲伤之余,王女士和哥哥将弟弟接回北京,并将弟弟安置在当初父亲留下的老宅内居住生活。

王女士说,她和哥哥一直觉得亏欠弟弟,再加上弟弟患有智力残疾,他们对弟弟一直悉心照顾。

2019年,父亲留下的公租房拆迁,哥哥和弟弟的户口都在这套房产内,而王女士自己则在早年结婚时便将户口迁出,而拆迁政策则规定,户口不在的便没有拆迁份额。除此之外,因为弟弟有智力残疾,开发商要求弟弟必须有监护人,而弟弟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王女士这个姐姐作为自己的监护人。就这样,弟弟作为被拆迁人,在王女士的陪同下,签署了拆迁协议。

每每想到自己也在老宅内内长大,如果一分利益都没有,王女士的心里也不是滋味儿。为此,兄妹三人还特意开了家庭会议。王女士和哥哥考虑到,弟弟智力残疾生活困难,所以将两套拆迁房和大部分现金分给弟弟,哥哥因为户口在老宅内,理应分得一套拆迁房,而王女士则获得剩下的现金利益。

可谁知,拆迁补偿款下来之后,弟弟却和王女士打起了游击战。王女士说,当初只是对拆迁利益进行了大致划分,除了房子,并没有确定拆迁补偿款各自都得多少,她也从没想过和哥哥弟弟争拆迁利益。可随后弟弟的所作所为,却让王女士寒了心,不仅新房钥匙领取的时候没有通知自己,而且对当初承诺的现金补偿,也不认账了。

弟弟翻脸的态度让王女士实在无法接受,当初考虑到都是一家人,弟弟所答应给自己的利益全是口头承诺,没有落实到纸面上。现如今她想知道自己还能不能获得补偿?老宅的拆迁利益到底有没有自己的份儿呢?

02、律师支招:

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陆小群律师表示,根据王女士的描述,本案属于遗产继承纠纷。并且王女士在本案中有两个身份,其一是弟弟的监护人,其二是作为父母留下遗产的继承人。

对于监护人,陆小群律师表示,监护是指对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人身、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。履行监督和保护职责的人,称为监护人;被监督、保护的人,称为被监护人。监护人一般会有三种情况,其一是配偶,其二是父母以及子女,第三是亲属或其他有相应权利的人。

另外,王女士父亲留下的公租房,严格意义上讲并不能继承,而且公租房不属于遗产的范围。但是在本案中,由于公租房遭遇拆迁,之后获得了安置房以及货币补偿,这部分转化的利益是可以被继承的。因此,王女士若想主张自己的权益,需要收集完整的证据,证明房屋的来源以及自己应得到的份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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